1958年,中国开始实施第一个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险制度。这一制度覆盖了国有企业中的职工,并为其提供了一系列的福利待遇,如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职工在退休、生病、受伤、失业和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这个制度在后来的发展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覆盖面不够广泛、保障水平有限等。改革开放后,中国政府开始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建立起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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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我国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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