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 符海荣简历

东方市符昌明简历
符昌明,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海南东方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曾任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9年12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东方市原副市长符昌明(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1月15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符昌明受贿案,对被告人符昌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符昌明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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